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

税号 物品名称 税率 %
1 书报、刊物、教育用影视资料;
计算机、视频摄录一体机、数字照相机等信息技术产品;
食品、饮料;
金银;
家具;
玩具、游戏品、节日或其他娱乐用品
15%
2 运动用品(不含高尔夫球及球具)、钓鱼用品;
纺织品及其制成品;
电视摄像机及其他电器用具;
自行车;
税目 1、3 中未包含的其他商品
30%
3 烟、酒;
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;
高尔夫球及球具;
高档手表;
化妆品
60%

注:税目 3 所列商品的具体范围与消费税征收范围一致。